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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08/15 1.4w 阅读 121 点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现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北京、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人民政府,沈阳、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