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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知

2022/12/28 1.9w 阅读 128 点赞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机制,增强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答记者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