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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十二团李峰、陈素玲房产证已办理转移登记、土地证未办理转移登记公告

2026/03/13 1.4w 阅读 126 点赞

兹有李峰、陈素玲于2010年11月22日因房屋购买获得位于十二团长安路以北青年村小区4号楼3单元102室的房屋,现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持有私房产权证(兵房字112第N270403102号,权利人:李峰,陈素玲),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原该地址不动产所有人为牟进贵,黄瑾。

因原不动产所有人牟进贵、黄瑾已经无法联系到本人,现李峰、陈素玲申请单方换证,如有任何异议,请书面告知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97-6350078,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李峰、陈素玲单方申请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换发登记。

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