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拉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26/03/09 1.5w 阅读 453 点赞

师市发改发〔2026〕33号

各团场(镇)、街道办:

现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0〕8号)转发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师市办发〔2015〕81号)废止。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收费〔2020〕8号)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师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