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作废公告 2025/09/19 1.9w 阅读 241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2024)新2801执6069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以北金色家园一期8#楼3-101室不动产【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一师国用(2015)第010212860号,原房屋所有权证号:阿拉尔市房权证18字第20152277号】所有权人过户至金春兰名下,因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