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作废声明

2025/06/11 1.0w 阅读 316 点赞

作废声明现有十团团部7号楼2单元501室不动产权利人董伟、廖灿丽持兵房字110第N14号私房产权证申请换证,该房屋系2014年4月25日经买卖所得,现由于联系不到原房主李桂芬、郭霄,无法将编号为农一师国用(2007)第0101004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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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