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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03/31 1.6w 阅读 522 点赞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师市5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阿拉尔市丰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螺丝椒(辣椒)

(一)阿拉尔市丰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螺丝椒(辣椒)(日期:2025年3月6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3月20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丰伟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5年3月6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二、阿拉尔市领新超市经营的黄豆芽

(一)阿拉尔市领新超市经营的黄豆芽(日期:2025年3月6日),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3月25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领新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抽检日期为2025年3月6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三、阿拉尔市子翔果蔬店经营的黄豆芽

(一)阿拉尔市子翔果蔬店经营的黄豆芽(日期:2025年3月6日),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3月25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子翔果蔬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5年3月6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四、阿拉尔市俊生蔬菜店经营的陇椒(辣椒)

(一)阿拉尔市俊生蔬菜店经营的陇椒(辣椒)(日期:2025年3月7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3月7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俊生蔬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5年3月7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五、阿拉尔市隋羽彤蔬菜店经营的陇椒(辣椒)

(一)阿拉尔市隋羽彤蔬菜店经营的陇椒(辣椒)(日期:2025年3月6日),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3月21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隋羽彤蔬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5年3月6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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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