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9:债权人可以就债务转移后保证责任承担另行作出约定,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变化11:保证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取消保证人之间相互追偿。

变化12:调整了不得为保证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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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九至二十七章)
变化9:债权人可以就债务转移后保证责任承担另行作出约定,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变化11:保证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取消保证人之间相互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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