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刘山土地证作废的公告 2025/01/22 1.8w 阅读 395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2024)兵0103初 1513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原属刘山位于新疆阿拉尔市金盾小区21号楼2单元402室房产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应权利由法院判决过户于陈爱琴名下,因土地证无法收回,现公告原农一师国用(2007)第010210333号土地证,废止。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